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西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新建水泥 企业化验室合格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6 10:12:29
日喀则、昌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水泥生产企业:
根据《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原﹝2010﹞129)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区内新建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国家或自治区核准立项,具有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登记的区内新建水泥生产企业,连续试生产三个月以上且二次以上对比检验合格。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填写《西藏自治区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申请书》(详见附件,电子版可从厅网站下载),一式两份提交我厅(原材料工业处)。
三、核发程序
我厅在资料审核通过后,按照《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组织现场考核,并据现场评审报告核发证书。

上一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 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报送经济运行情况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