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称《工作安排》),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工作安排》提出,要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修订,落实处罚到人。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强调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
《工作安排》强调,要坚持源头控制,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加强种养环节源头治理。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年底前出台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
《工作安排》提出,要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监管,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订餐的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在风险分级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以信息公开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统筹国家、省、市、县四级抽检计划,对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以及校园和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出台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工作安排》强调,各地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问题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力度,保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特别是检验检测经费。强化对各省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现场考核,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首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