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工信局、厅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7〕186号)精神,为推动我区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现就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申报企业应符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交《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3)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申报材料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地市工信局负责做好本辖区内企业组织申报工作。将上报文件一式四份(纸质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厅各部门按照分管行业也可推荐优秀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各申报材料务必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