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区规模以上工业的生产情况,我厅决定建立主要工业统计指标报送制度。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要工业统计指标的单位为统计部门纳入统计月报范围的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报送的主要工业统计指标暂定为工业总产值(附后)。
三、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工作,指定专人及时、准确的统计,并完整填写《规模以上工业主要统计指标调查表》的相关信息于每月5日前上报我厅。对不按时报送、瞒报、虚报的企业,将按照《统计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登录自治区工信厅门户网(http://www.xzgxt.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规模以上工业主要统计指标调查表》表样。
五、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处邮箱:xzjjyx@sina.com,联系人:白培芳电话:0891-6335527,0891-636200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