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自治区检验检疫局:
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15﹞513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于2015年第四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督查分为全面自查、实地督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按照通知要求,我区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自治区检验检疫局需做好迎接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文件要求,对照督查重点和督查明细表逐项进行自查,并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工信厅)。
二、请各成员单位、自治区检验检疫局要认真总结全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并填报有关调查表(见附件附表),于2015年12月11日前报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工信厅)。联系人:陈红英,联系电话6198867,传真619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