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1年底,西藏发电装机已达到116万千瓦,形成了覆盖拉萨、林芝、山南、日喀则和那曲的藏中电网,以及昌都、阿里两个独立电网,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但与其他地区相比,西藏电力事业相对滞后,无电问题仍十分突出,全区还有约50万人没有解决基本用电问题,占到西藏人口总数的近20%,严重制约了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会上指出,电力援藏是国家援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电力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和新时期电力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他要求电力央企继续发扬电力援藏的优良传统,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发挥央企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着眼改善民生和解决西藏无电地区的用电问题,促进西藏加快实现电力普遍服务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刘琦说,“十二五”电力援藏的责任、目标和任务都已明确,但要全面取得成效,抓好落实工作是关键。因此,他强调,一要落实责任。各援藏企业要建立责任制;二要加强衔接。各援藏企业要在签订“十二五”电力援藏工作协议的基础上,与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进一步衔接沟通,确保援藏工作落到实处;三要抓紧启动。要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自治区政府统一安排,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尽快启动一批项目;四要加强管理。有关各方要加强对电力援藏项目和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五要加强领导。
各电力援藏企业要加强对援藏工作的领导,配备精兵强将,配置好资源。自治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为电力援藏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十二五”电力援藏工作顺利开展。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吴英杰代表自治区政府感谢中央各电力企业多年来在人才、技术、资金和项目建设上给予西藏无私的援助。吴英杰表示,这次电力援藏工作会议的召开,将对西藏电力事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西藏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自治区政府将全力为中央电力企业在藏投资发展积极创造良好条件,切实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宽松环境,努力推动西藏电力事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会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电力央企签署了《“十二五”电力援藏工作协议》,直接援助资金在“十一五”基础上增加两倍,总计超过9亿元,将进一步促进西藏“十二五”期间电力事业发展,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