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喀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昌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工信部门的工作任务,为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协助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现将统计内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水泥企业水泥原料配料中废物替代情况、钢铁企业废钢消耗情况。
二、工作要求
根据此次统计工作要求,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水泥企业填写“水泥原料配料中废物替代情况表”,钢铁企业填写“废钢消耗情况表”,并于9月30日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填报企业要对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并在报表上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央啦
电 话:6198838、619883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