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16﹞775号)和区党委、政府指示精神,在委领导的具体部署下,我局结合我区实际向各地(市)下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三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藏价电﹝2016﹞8号),并就相关问题作了具体要求和部署,现将元旦、春节及藏历年前夕价格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认识、营造氛围
深刻认识 “三大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价格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得力干将,加强市场监测能力和手段,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全时段做好市场价格变动预测预警
加强对我区整个市场价格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正确引导,不断完善本地各项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密切关注和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以及季节性和异常气候时段商品价格的异常变动情况,加强了价格监测预警,提高了价格应急应对能力。做到了价格异常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反映迅速,干预有效。
三、切实做好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及信息报送工作
在元旦、春节期间和藏历年来临之际,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我区消费者消费习惯,针对牦牛肉、羊肉、酥油等生活必需品进行了重点跟踪和分析,特别对食盐价格设置观察点、进行了动态监测。同时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在节日期间安排专人,深入各类市场、各监测点,认真开展了市场监测和市场供求、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
四、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切实加强了价格举报处理工作力度,根据节日工作需要,专门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保障举报电话的畅通,节日期间未接到任何形式举报。
目前我区市场价格平稳运行、无特别波动,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