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结合西藏实际,现将开展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西藏自治区的核查任务为:对台式计算机生产企业2013年6月至2013年9月上报的终端销售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对象为:终端消费者。核查方式为:电话核查或入户核查。各地(市)核查任务分配见附件3。
二、核查工作流程
各地(市)明确信息核查工作人员(至少2名)→反馈核查工作人员名单(含个人邮箱,便于我厅发送培训工作手册)→核查人员认真学习“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手册”,并制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核查工作证”(由我厅将核查工作证模板传真至各地市)→核查人员根据核查任务分配表从各地(市)终端用户销售信息表(同培训材料一并发至核查人员个人邮箱)中选取对象进行电话或入户核查(入户调查时将告知书复印件给予该户并对实体产品信息进行照相取证)。
三、核查工作要求
(一)成立自治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地(市)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责任落实到人,从事核查工作人员的名单(至少2)于8月18日18:00前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限为2014年9月1日,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需将各地(市)核查情况汇总、分析并形成报告。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当地核查工作的具体组织,要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抓紧组织核查人员开展核查,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高效。
(三)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务必协调安排参加过2013年信息核查培训的工作人员开展此次核查工作,相关业务工作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四)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需要完成的相关材料主要指核查报告(模板详见培训资料第9页),请参照撰写。其中附件4、5作为核查报告附件,一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8月22日18:00前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延期所造成的后果由核查人员负责。
(五)核查人员在完成核查所分配任务量的同时,尽可能地扩大核查范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央啦
电 话(传真):0891—6324146 15089043062
邮 箱:yl@xzgx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