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全面掌握清洁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请按照地(市)年度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报送表(见附件)的要求填报贵地(市)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情况信息,认真做好年度工业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并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2013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至yangla321@163.com。
自2015年起,请于每年2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全面掌握清洁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请按照地(市)年度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报送表(见附件)的要求填报贵地(市)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情况信息,认真做好年度工业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并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2013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至yangla321@163.com。
自2015年起,请于每年2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