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西藏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藏审改办发〔2013〕8号),2015年4月29至30日,自治区工信厅组织自治区国税局、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建厅、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拉萨市国税局、工信局及相关行业专家,通过现场核实和会议论证,对曲水标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利用采矿选矿废渣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进行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目前,自治区工信厅已就曲水标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利用采矿选矿废渣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向全社会公示。